7月30日,商务部官网发布《2020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对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的整体规模、企业效益、销售区域分布所有制结构、医药电商运营、上市企业、注册执业药师等十大维度的发展情况以及运行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这是时隔3年后,商务部再次发布药品流通报告。查询官网显示,此前最近的报告是于2018年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此次《报告》显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行业销售总额稳中有升,集约化程度继续提高,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2020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414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4%,增速同比放慢6.2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511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1%,增速同比加快0.2个百分点。
从整体运行特点来看,药品流通行业四大类型企业的表现可以说是各有千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持续提高,销售呈现回升态势;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稳中有升,增幅高于行业整体水平;医药物流企业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供应链协同发展;医药电商销售增长,与线下融合进入发展新阶段。
三大品类销售占比下降,广东继续蝉联******
从全行业的销售品类结构来看,西药类仍然占据主导地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1.5%,其次是中成药类占14.1%,中药材类占2.3%,以上三类占比合计为87.9%;医疗器材类占7.4%,化学试剂类占0.7%,玻璃仪器类占比不足0.1%,其他类占4.0%。可以看到,同2019年数据相比,在政策作用下,西药类、中成药和中药材类三大品类的销售占比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不过在销售区域分布上的变化并不大,2020年全国六大区域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华东36.1%,中南27.0%,华北15.2%,西南13.3%,东北4.4%,西北4.0%。其中前三大区域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78.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三大经济区药品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京津冀经济区12.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长江三角洲经济区26.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经济区10.6%,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在京津冀、长江三角洲两大经济区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珠江三角洲正在全力追赶。
从2020年区域总销售额看,广东省以近2560亿元的市场体量继续蝉联冠军,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四川、湖北跻身前十榜单。《报告》指出,同2019年相比,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位序略有升降外,其余各省位序保持稳定;上述省市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5.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在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影响下,明年省市的前十榜单是否会继续生变,拭目以待。
零售企业增幅高于整体水平,未来须创新模式满足需求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各行各业发展带来不小冲击,药品流通行业同样难以独善其身,承受销售量下滑的巨大压力。与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增速放缓不同,2020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全年销售运行稳中有升、态势良好。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806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5.3%,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前10位销售总额1071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20.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愈发清晰。
药品零售企业增幅领跑显然是得益于其在疫情期间成为百姓购买防疫所需医疗防护物资和相关药品的重要场所。《报告》认为,药品零售企业及时调整品类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家庭医疗器械类和大健康保健类品种销售出现显著增长。与此同时,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探索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路径,提升服务能力,建立专业药房,提供健康咨询等特色药学服务;借助数字信息和智能化手段,为消费者提供B2C、O2O以及“互联网+”等多业态的线上线下增值服务,拉动了零售市场销售额持续增长。
站在“十四五”规划的全新起点,《报告》预测,2021年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日益重视,预防性需求增长,以及互联网+医保支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等政策落地,为零售药店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界资本进入,以及医药电商发展等,使得药品零售行业竞争更为激烈。因此《报告》建议,企业要寻求新的增长方式,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以匹配不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继续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专业药房、智慧药房等多种模式,提供健康监测、器械康复、医疗延伸、慢病管理等服务功能,以满足消费者健康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医药电商销售额占比翻番,业务费用率高居不下
在新冠疫情的催化下,以医药电商为代表的“第四终端”正在快速崛起,医药电商的运行情况成为此次《报告》最令产业关注的一大焦点。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1778亿元(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相较于2017年的数据实现翻番。
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708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9.8%;B2B(企业对企业)业务销售额1003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6.4%;B2C(企业对顾客)业务销售额67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8%。可以看到,现阶段的B2B业务仍是医药电商板块的主力军,而B2C业务相对处于劣势。不过从网站活跃用户量来看,B2C网站以4953万的活跃用户量一马当先,潜力巨大。
当前,B2B与B2C销售结构差异仍然较为明显。《报告》指出,B2B业务主要集中在西药类,其次是中成药;而B2C业务主要集中在西药类、医疗器材类,其次则是包含保健品类、化妆品及个人护理用品、计划生育及成人用品等在内的其他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B2B和B2C的电商业务费用率依旧高居不下,分别达到7.3%和16.3%,均高于行业平均费用率6.8%。
业界普遍认为,随着处方药网售政策未来靴子落地,“第四终端”势必将迎来新阶段的发展契机。《报告》预判,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医药电商将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未来社会资本也会持续进入医药电商领域,使之呈现出多元化竞争局面。传统药品流通企业要积极应对挑战,加快零售业务由以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方向转变,形成与医药电商融合与竞争发展的新格局。